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的通知(七)》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转发至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及全体教职员工,并认真落实选用要求,不得选用白名单或者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名单以外的产品。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的通知(七).pdf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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