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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东莞市石碣丽江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2021-08-26 14:49:5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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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坤:

  送来《关于东莞市石碣丽江学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东莞市石碣丽江学校变更举办者,将举办者张伟坤变更为深圳市东山实业有限公司。

  2.东莞市石碣丽江学校的办学性质为民办学校。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办学;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使用教材,开齐、开足课程;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要实行学校的董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财务人员之间的亲属回避制度。要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应接受我局和东莞市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收费标准经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后执行;应到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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