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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来《关于正式设立东莞市弘林高级中学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正式设立东莞市弘林高级中学。
学校的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为高中教育。按标准班额核定学校办学规模为49个班2450人。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严格按照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办学;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使用教材,开齐、开足课程;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省、市规定项目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30天后执行;要实行学校的董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财务人员之间的亲属回避制度。学校要接受我局和东莞市南城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应到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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