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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省、市“巾帼文明岗”培养和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21-07-19 09:25:3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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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属学校:

  现将东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年省、市“巾帼文明岗”培养和推荐工作的通知》(东妇通〔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省、市“巾帼文明岗”培养和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坚持民主推荐,规范申报、总量控制的原则,同一级别只能申报一个创建对象。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的创岗单位,填写《2021年申报广东省“巾帼文明岗”预报表》(见附件中附件1)。东莞市“巾帼文明岗”的创岗单位,填写《2021年东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见附件中附件2)。申报表主要事迹要求文字简练,控制在500字以内,另要附1500字详细事迹材料。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工会办,经民主评议择优报市妇联。邮箱:jyjghb@dg.gov.cn。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省、市级“巾帼文明岗”培养和推荐工作的通知.rar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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