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工会,市直属学校工会:
现将东莞市总工会《关于命名2021年市先进职工之家、市先进职工小家、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发给你们,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工会工作中再创佳绩,为我市在“双万城市”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关于命名2021年市先进职工之家、市先进职工小家、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pdf
东莞市教育工会
2021年11月16日
相关稿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