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2021年3月5日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教后勤〔2021〕1号),2021年3月24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废止《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东教后勤〔2018〕1号)、《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学生校服供应企业信用约束管理实施细则》(东教后勤〔2019〕1号)。
各园区、镇(街道)和市直属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确保校服质量安全。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JYJ-2021-045。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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