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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市直属普通中学,市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中小学资助管理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化水平,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资助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普通高中学校认真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助学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针对我市目前实际情况,请各镇街和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迅速组织下属学校和助学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的精神,并参照《通知》的要求完善学校的助学制度和学生资助档案资料。
请各单位于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后将规范工作情况报送我局后勤服务管理科。联系人:张星,电话:28331223。
附件: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资助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76号)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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