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在莞接受教育年限”项目审核操作指引
为更好贯彻落实《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精神,做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在莞接受教育年限”项目的审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操作指引:
一、积分项目内容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 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 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 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 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二、提交材料
1. 申请小学一年级的: 提供就读幼儿园的就读证明(证明中要列明学生的姓名、学籍号、就读的具体时间、幼儿园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幼儿园盖公章。(见附件)。
2. 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提供就读学校的就读证明(证明中要列明学生的姓名、学籍号、就读的具体时间、幼儿园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学校盖公章。(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中途曾转学,在我市2所或以上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可由相应的学校出具证明,审核人员根据证明的内容进行累计积分。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对其在幼儿园就读的年限进行积分;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或初中学校的,只对其在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年限进行积分,不对其在幼儿园就读的年限积分。
3.审核人员要登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申请人的学籍情况或在莞接受教育情况后再评分。
四、咨询电话
镇区 |
电话 |
镇区 |
电话 |
莞城区 |
22102696 |
厚街镇 |
85585973 |
南城区 |
22990206 |
道滘镇 |
88332136 |
东城区 |
22453793 |
石碣镇 |
82293311 82293328 |
万江区 |
22189582 |
高埗镇 |
88870163 |
石龙镇 |
86116333 |
麻涌镇 |
88823333 |
虎门镇 |
85020836 |
长安镇 |
85531406 |
中堂镇 |
88111978 88812070 |
沙田镇 |
88681289 88861236 |
望牛墩镇 |
88851006 |
洪梅镇 |
88841072 |
寮步镇 |
83219926 |
谢岗镇 |
87765307 |
大岭山镇 |
85789306 |
常平镇 |
83332045 83551129 |
大朗镇 |
81124068 |
桥头镇 |
83341447 |
黄江镇 |
83517822 |
横沥镇 |
83722890 |
樟木头镇 |
87123622 |
东坑镇 |
83381561 |
清溪镇 |
87738904 |
企石镇 |
82669908 86661025 |
塘厦镇 |
82035116 |
石排镇 |
86652006 |
凤岗镇 |
82527669 82527663 |
茶山镇 |
81831919 |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23126112 |
松山湖 |
22891212 |
附件:《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在莞接受教育年限”
证明》
附件
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在莞接受教育年限”证明
学生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国平台学籍号 。
该生于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在我校(园)就读,在我校(园)接受教育共 年。(是/否)我校(园)应届毕业生。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
联系电话:
学校(幼儿园)盖章:
2016年 月 日
2
附件:“在莞接受教育年限”积分项目评分指引 (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