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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指引]2018年积分入学“计划生育”和“献血”项目评分指引(卫计部门)
  • 2018-04-29 07:30:40
  • 来源:东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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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贯彻落实《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精神,做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计划生育”和“献血”项目的审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指引:

一、 计划生育方面

(一)积分项目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20分。

2、如实申报婚育信息的,5分。

(二)审核标准

1、根据《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和《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经核实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得20分。凡生育时违反当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分。

2、积分方夫妻已如实向现居住地村(社区)计生部门申报婚育信息,并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得5分。计生评分人员根据夫妻身份证信息登录《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核实评分。

(三)申办流程

申请人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可直接登录东莞市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http://jfrx.dg.gov.cn或http://shenbao.dg.gov.cn,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照片。其中:

1、上传的资料包括:积分方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合法收养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夫妻不在同一个乡镇的,需分别办理证明并上传,格式参考附件1);如有其他婚育情况的需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的需上传离婚证及相关协议电子照片。

2、积分方夫妻可凭身份证信息向现居住地村(社区)计生部门查询其婚育信息是否已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如未录入,当事人及时携带相关婚育资料到现居住地村(社区)计生部门如实申报。镇村计生部门应积极为当事人做好查询或申报工作。

3、申请人确保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清晰可辨,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核对。如对上传资料存疑,工作人员可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如有不实,可取消申报资格。

(四)复核流程

如申请人对审核部门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以下材料到申请地镇街(园区)卫生计生局进行积分复核:

1、积分方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合法收养证明)。

2、《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夫妻不在同一个乡镇的,需夫妻双方户籍计划生育证明)。

3、如有其他婚育情况的需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相关协议。

  4、《东莞市积分制入学计生、献血积分复核申请表》(附件2,复核现场提供并填写)。


二、献血方面

(一)积分项目

近5年在莞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审核标准

1、只审核申请人在东莞市参加无偿献血的情况;

2、申请人提供有关无偿献血证明材料必须为近5年内参加献血,超过5年不符合评分条件;

3、无偿献血每次评分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申办流程

申请人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可直接登录东莞市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http://jfrx.dg.gov.cn或http://shenbao.dg.gov.cn,填录献血码信息

1、旧献血证的条码录入只需输入前13位数字,如下图:

 

2、新献血证的献血条码将13位数字直接输入,如下图:

 

(四)复核流程

申请人对审核部门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到申请地镇街(园区)卫生计生局进行积分复核:

1、献血证原件。

2、身份证。

3、《东莞市积分制入学计生、献血积分复核申请表》(附件2,复核现场提供并填写)。

  

三、东莞市各镇街卫生计生局咨询电话及地址:

附件:1.《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

   2. 《东莞市积分制入学计生、献血积分复核申请表》

附件1:

附件2:

东莞市积分制入学计生、献血积分复核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编号

 

积分方姓名

 

积分方身份证号码

 

申请镇街

 

联系方式

 

具体情况

(由申请人自述,可另纸)

 

 

申请人(积分方)签名(指模):

 

年         月    日

部门处理意见

部门意见

 

经办人员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该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部门存档。

      2.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和积分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以及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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