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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在莞服务年限”积分项目评分标准及申报指引(非工商类)
  • 2019-05-27 01:48:23
  •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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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积分项目内容

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服务的时间:

(一)服务累计1-2年的,每满1年计1分;

(二)服务累计3-5年以内的,每满1年计2分;

(三)服务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计3分。

二、审核标准

计分标准以申请人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出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为基础:以登记证书成立日期起至审核申请人资料之日止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一)登记1-2年以内的,每满1年计1分;

(二)登记3-5年以内的,每满1年计2分;

(三)登记6年以上的,每满1年计3分。

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或基金会记载该申请人的举办年限为依据,实行月份累计,以12个月(即1年)为一个加分单位,不满12个月(即1年)不计分,以此类推。

例1:申请人在莞举办24个月,即满2年的,其积分应为分2×1=2分;

例2:申请人在莞举办49个月,即满3年不满5年的,其积分应为分4×2=8分;

例3:申请人在莞举办73个月,即满6年以上的,其积分应为6×3=18分。

注:申请人在不同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同时担任出资者的,同一时间段不重复计分,可按高分标准计算,不同时间段的可累计;已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的可计算合法存续期间的时间段。

三、申办要求

今年积分入学全面实施网上报名,申请人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可直接登录2019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https://jfrx.dgjy.net/或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填写相关信息。

    请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登记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及出资人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填报错误可能导致无法核实积分,请务必仔细核对。

    四、复核

(一)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系统上提出网上复核,在系统上填写复核原因以及上传复核资料,不接受线下复核。

(二)每笔积分入学申请仅能提交一次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咨询

咨询电话:0769-21669918

咨询窗口: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科

咨询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市中医院新院旁、八一路与松山湖大道交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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