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在莞接受教育年限”项目评分指引
为更好贯彻落实《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精神,做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在莞接受教育年限”项目的审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指引:
一、积分项目内容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 在东莞市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累计满2个学期的,3分;
2. 在东莞市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累计满4个学期的,6分;
3. 在东莞市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累计满6个学期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小学教育累计满2个学期,有学籍的,2分;
2.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小学教育累计满4个学期,有学籍的,4分;
3.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小学教育累计满6个学期,有学籍的,8分;
4.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小学教育累计满8个学期,有学籍的,12分;
5.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小学教育累计满10个学期,有学籍的,16分;
6.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小学教育累计满12个学期,有学籍的,20分;
7. 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小学教育累计满14个学期,有学籍的,24分。
二、办理流程
今年取消了办理《在莞接受教育年限证明》,家长只需要在报名系统上如实录入申请人(学生)在我市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的具体就学信息,由相应的学校进行审核。
三、积分复核
申请人如对部门评分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复核或到申请地教育部门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12:00前。
1.网上复核:申请人需在系统上上传学生的身份证或
户口本,以及出具曾就读幼儿园或中小学的在读证明(见附件1)。如果只在一所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的,出具一份在读证明;如曾在多所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的,需出具相应的幼儿园或学校的证明。如复核材料无误后,审核部门同步修改评分结果,如复核材料仍然不符合积分标准,则保持原评分结果。
2.现场复核:填写复核表(附件2),带上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出具曾就读幼儿园或中小学的在读证明(见附件1)到审核地教育部门进行复核。如果只在一所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的,出具一份在读证明;如曾在多所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的,需出具相应的幼儿园或学校的证明。如复核材料无误后,审核部门同步修改评分结果,如复核材料仍然不符合积分标准,则保持原评分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对其幼儿园就读的年限进行积分;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或初中学校的,只对其在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年限进行积分,不对其在幼儿园就读的年限积分。
2. “累计满3个学期,不足4个学期”的,统一按“满2个学期”标准计算,如此类推。
3. 审核人员要登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申请人的学籍情况或在莞接受教育情况后再评分。。
五、咨询电话
镇街 | 所属部门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莞城 | 莞城街道教育办公室 | 莞城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816室 | 22102696 |
石龙 | 石龙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石龙镇裕兴路1号石龙镇政府大院内 | 86116333 |
虎门 | 虎门镇教育办公室 | 虎门镇教育路1号 | 85020892 |
东城 | 东城街道教育办公室 | 东城街道东城大道东顺楼六楼 | 22462501 |
万江 | 万江街道宣传教育文体局 | 万江区街道办事处 | 22189582 |
南城 | 南城街道宣传教育办公室 | 南城宏图科技中心2栋7楼 | 23198910 |
中堂 | 中堂镇宣传教育办公室 | 中堂镇新兴路98号镇政府大楼二楼 | 88111978 |
望牛墩 | 望牛墩镇宣传教育办公室 | 望牛墩镇政府大院二楼 | 88851006 |
麻涌 | 麻涌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麻涌镇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五楼506室 | 88825720 |
石碣 | 石碣镇教育办公室 | 石碣镇百花路 | 82293328 82293311 |
高埗 | 高埗镇教育办公室 | 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镇政府大楼主楼6楼 | 81338361 |
道滘 | 道滘镇宣传教育办公室 | 道滘镇政府三楼宣教文体局二室 | 88837780 81332302 |
洪梅 | 洪梅镇文教育办公室 | 洪梅镇建设路63号 | 88841072 |
长安 | 长安镇教育局 | 长安镇人民政府六楼 | 85531406 |
沙田 | 沙田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 | 沙田镇政府大楼203室 | 88861236 |
厚街 | 厚街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 | 厚街镇政府大院二楼 | 85585973 |
寮步 | 寮步镇教育局 | 寮步镇香市路1号综合执法大楼一楼教育局窗口 | 83219926 83216829 |
大岭山 | 大岭山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大岭山镇沙梨园8号招生办公室(镇中心小学后门旁) | 85620218 |
大朗 | 大朗镇教育局 | 大朗镇美景中路1号政府大楼二楼 | 81124068 |
黄江 | 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黄江镇江北路30号黄江综合服务中心五楼  宣教文体局(3)室 | 83517822 |
樟木头 | 樟木头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樟木头镇行政办事中心三楼 | 87123622 |
凤岗 | 凤岗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凤岗镇碧湖大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内 | 82527669 |
谢岗 | 谢岗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 | 谢岗镇政府大院二楼教育办 | 87765307 |
清溪 | 清溪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清溪镇香芒中路222号 | 87738904 |
常平 | 常平镇宣传教育办公室 | 常平镇园林路2号 | 83332045 |
桥头 | 桥头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桥头镇长青路19号三楼 | 83341447 83431889 |
横沥 | 横沥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横沥镇中山路419号政府四楼407室 | 83722890 |
东坑 | 东坑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 东坑镇文化中心三楼宣传教育文体局(1)室 | 83380561 |
企石 | 企石镇宣传教育办公室 | 企石镇运河南路文广中心大楼2楼 | 82669908 |
石排 | 石排镇宣传教育办公室 | 石排镇人民政府四楼教育办 | 86555188 |
茶山 | 茶山镇宣传教育办公室 | 茶山镇文广中心408室 | 83831919 |
松山湖 | 东莞松山湖教育局 | 松山湖管委会A3栋208 | 22891212 |
附件1
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在莞接受教育年限”证明
学生姓名 __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全国学籍号:__
该生于__年__日 —年__月__日在我校(园)就读,在我校(园)接受教育共__ 学期。(是/否)我校(园)应届毕业生。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
联系电话:
学校(幼儿园)盖章:
2019年__月__日
附件2
2019年积分入学现场复核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
申请人姓名 | 申请人编号 | ||
积分方姓名 | 积分方身份证号码 | ||
申请镇街 | 联系方式 | ||
具体情况 (由申请人自述,可另纸) | 申请人(积分方)签名(指模): 年 月 日 | ||
部门处理意见 | |||
部门意见   | 经办人员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该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部门拍照上传系统存档。
2.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和积分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以及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复核)。
【评分指引】附件1 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在莞接受教育年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