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2026〕2号),经考生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市教育局汇总确认,形成了东莞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现按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属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电话:0769—23126162,电子邮箱:jyjjxk07@dg.gov.cn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一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7号楼202室)
东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东莞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 的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xlsx
附件2:东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xlsx
附件3:东莞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xlsx
附件4:东莞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中国台湾考生).xlsx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38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