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筹设东莞市东华松山湖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筹设东莞市东华松山湖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市东华松山湖高级中学。
筹设的东莞市东华松山湖高级中学的办学性质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为高中教育。招生对象为符合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东莞市东华松山湖高级中学筹设期三年,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普通高级中学设置标准进行筹设,筹设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待学校具备开办条件后,再按程序申请正式设立。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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