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燕玲、罗欧、李海燕、袁裕琼、黄娇、陈燕娴、张爱群、袁艳霞、姚祝霞:
送来《关于东莞市外经贸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东莞市外经贸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由举办者“黄燕玲、罗欧、李海燕、袁裕琼、黄娇、陈燕娴、张爱群、袁艳霞、姚祝霞”变更为“冯伟”。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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