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玉、陈惠娟、尹雪霏、甘月燕、郭巧玲、周月娥、黄敏娟、李丽璋:
送来《关于东莞市财贸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东莞市财贸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由举办者“刘家玉、陈惠娟、尹雪霏、甘月燕、郭巧玲、周月娥、黄敏娟、李丽璋”变更为“陈醒云、陈惠娟、郭满芳、甘月燕、郭巧玲、周月娥、黄敏娟、李丽璋”。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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