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分类服务 > 服务学生(家长) > 民办教育 > 工作信息
关于同意东莞市虎门淘园小学终止办学的批复
  • 2025-05-21 09:01:46
  • 来源:本网
  • 【字体:    

东莞市虎门淘园小学:

  送来《关于东莞市虎门淘园小学终止办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东莞市虎门淘园小学终止办学,同时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1900500005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学校在收到本批复后,应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学校印章交回我局,并到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


相关稿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769-2312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