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分类服务 > 服务学生(家长) > 民办教育 > 工作信息
关于拟终止东莞市凤岗银星小学办学的公示
  • 2025-06-17 10:33:53
  • 来源:本网
  • 【字体:    

  东莞市凤岗银星小学,办学许可证号: 教民144190050001391号,办学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水布路8号,举办者:李炳达。

  依民办学校终止办学规范程序要求,学校于2024年12月发布停办公告,于2025年1月停止实际办学行为;举办者于2025年2月完成学校停办清算,于2025年5月向我局提交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核准东莞市凤岗银星小学终止办学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可通过如下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

  通信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市机关二号大院市教育局7号楼602室

  联系电话:0769—23126132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

相关稿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769-2312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