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依申请,经审查拟批准东莞市桥头世纪虹桥小学变更举办者,现予以公示。
学校举办者由“刘思苑”变更为“刘城峰”。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市机关二号大院市教育局7号楼602室
联系电话:0769-23126132
联系邮箱:jyjmgk@dg.gov.cn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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