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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2026-01-28 16:07:5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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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和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变更举办者,由举办者“东莞市和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笔峰山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东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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