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监督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各园区及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本次年检对象为2025年1月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目前正常开展办学活动的全市民办学校。经各民办学校自评,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实地核查,以及我局复核审定,现将我市民办学校2025年年检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东莞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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