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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几种情形学生中考成绩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 2025-02-28 12:05:3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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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初中学校:

  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考试时间跨度两年,存在部分学生因初三休学、外市转入等后中考成绩如何认定处理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政策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明确,“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初中学考成绩,长期有效。用于招生录取计入总分的学考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在非本市取得的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成绩,由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可办理成绩转入。转入成绩可以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

  二、成绩认定处理办法

  (一)本市就读的初三年级休学后复学的应届生

  学生如初三休学后复学参加中考,其休学前参加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外语听说考试、生物、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10门科目考试考查所取得的成绩,在复学当届中考认定为有效。

  学生复学后必须参加广东省统一时间举行的统一命题中考初三科目考试,即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笔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笔试)、化学(笔试)7门考试,以当年的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所有自主招生项目考试成绩仅当年中考有效。

  (二)从外市转入本市就读的应届生以及在外市就读回莞参加中考的应届生

  学生在外市取得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在提供由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有效书面凭据后,可办理成绩转入,无需在我市重新考试。

  学生已参加广东省统一时间举行的统一命题的生物、地理中考,在提供由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原始成绩有效书面凭据后,可办理笔试成绩转入,无需在我市重新参加笔试,但仍需参加我市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如不能提供有效原始成绩证明,则需要在我市重新考试。学生在外省取得的生物、地理考试科目的成绩,不予办理成绩转入,需要在我市重新考试。

  其他考试科目,一律需要重新参加我市组织的考试。

  (三)本市户籍往届生

  本市学生毕业后未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以往届生身份再次参加我市中考的,原已取得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予以认定为有效;其他14门非合格性考试科目,一律需要重新参加我市组织的考试。

  三、办理流程

  (一)初三休学后复学的应届生相应科目成绩在其中考报名后自动接续,无需学生申请认定。

  (二)从外市转入本市就读的应届生以及在外市就读回莞参加中考的应届生,于中考报名阶段向户籍地教育管理中心提交本人初中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要求:须盖有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公章,须留粤政易可查的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内容包括考试名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成绩、卷面满分分值等。各学校要认真核实,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各学校将符合要求的成绩转入申请资料汇总后提交市中招办审核。市中招办于当年中考志愿填报前将成绩认定转入结果通知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通知考生。

  (三)本市户籍往届生相应科目成绩在其中考报名后自动接续,无需学生申请认定。

  四、注意事项

  所有中考科目均不单独组织针对以上类型考生的专场考试,考生需自行报名并参加面向全市考生的各场考试,未及时报名并参加考试的,相应科目以零分计入中考总分。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解析工作,避免相应考生错过报名和考试。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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