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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33E/2025-0010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3-17
名称: 关于做好东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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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合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为确保我市今年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2日。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初中毕业的往届生;

  2.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参加中考资格: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含曾经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学生);

  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

  3.2023年及之前已初中毕业的往届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注意:

  1.在我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截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8月31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2.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其中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还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港澳班。

  3.在我市就读的港澳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按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及港澳班、公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4.在我市就读的台湾学生,若考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籍贯为台湾)之一,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及上述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同等录取。

  5.在我市就读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按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6.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且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的报考和录取资格。这部分考生需将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校汇总后,由所在学校于3月26日前到市中招办审验,再凭市中招办签署的意见,回原初中毕业学校更改相关户籍信息。政策性照顾条件和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类别

政策性照顾条件

证明材料

1

在我市工作,非本市户籍的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的子女

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参考东府办〔2021〕54 号规定提供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证书或证明;

3.能证明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人才和子女户口在一起时,以下皆同)、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中任一种)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所在单位的任职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任一种(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2

在我市工作,持有省人社部门颁发的《优粤卡》或市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东莞市优才卡》(有效期内,含莞香卡和玉兰卡)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特色人才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在我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的东莞在站博士后的子女

1.人才本人及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优粤卡》或《东莞市优才卡》或《特色人才证》原件(或电子证件)及复印件;在站博士后提供以下任一种资料(优粤卡等持卡人不用再提供):A.《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能证明其博士学历证明)(学信网提供)(如在境外获得学位,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和博士后有关证明文件;B.我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3.能证明人才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任一种)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所在单位的任职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任一种(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3

祖籍为东莞或在莞投资、就业的华人华侨子女

市委统战部审核出具的整套《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四、报名方式

  (一)资格审核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集体报名

  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考生户籍信息及其他报考条件,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数据导入

  市中招办将学籍管理平台的毕业生数据导入中考报名系统,减轻学校负担,缩短报名时间,实现学籍数据与报名、录取数据的无缝对接。

  (3)个人信息填报

  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个人信息,也可在学校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2.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报名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

  ③由广东省统一时间举行的统一命题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证明(上述成绩证明均须加盖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章,并提供可核查成绩证明的方式);

  ④初中阶段三个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须加盖毕业学校证明章)。

  (2)资格审核

  在3月20日至3月25日期间,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教管中心完成报名信息的汇总后,于 3月 26日到市中招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待确认手续完成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辖区的学校完成报名流程。

  3.具有我市户籍2024年初中毕业的往届生

  (1)报名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毕业证明。

  (2)资格审核

  在3月20日至3月25日期间,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其户籍所属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教管中心完成报名信息的汇总后,于 3月 26日到市中招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待确认手续完成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辖区的学校完成报名流程。

  (3)成绩认定

  我市户籍往届生在东莞市取得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在中考报名后自动接续认定,无需单独申请 。

  4.在我市就读的台湾考生

  在我市就读的台湾考生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籍贯为台湾)其中之一,报名流程如下:

  (1)申请时间

  考生须于3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就读学校申请。非市直属学校由学校汇总至园区、镇(街道)教管中心,市直属学校考生直接提交本校。

  (2)资格审核

  3月26日前,各园区、镇(街道)教管中心或市直属学校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审核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报送至市中招办。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户籍选项选择“台湾”。

  5.在我市就读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1)申请时间

  考生须于3月25日前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读学校申请。

  (2)资格审核

  3月26日前,各学校向市中招办提交汇总名单及证件复印件(需审核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户籍选项选择“外国”。

  (二)报名点派号

  在中考报名前,市中招办先从学籍管理平台中提取并导入各学校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据至中考报名系统。该数据涵盖学号、姓名、生物地理成绩以及个人基本信息等关键内容。系统将根据学生的班别及学号生,自动生成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准考证号统一设定为12位,具体规则如下:第1-4位为年份代码(如2025);第5-8位为原毕业学校代码;第9-12位为考生流水号,以学校为单位,依次从0001编号。一般情况下,应届毕业生的准考证号与其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一致。

  各学校需在指定的报名时段内,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学校用户账号设置方法详见附件4),填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评语。完成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准考证号与初始登录密码,报名点需及时分发给每位考生。同时,各学校务必仔细核对考生的学号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保其准确无误。如有疑问或错误,应立即整理相关问题并上报至市中招办,以便妥善处理。

  (三)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

  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网址:https://dgzk.dgjy.net/ )填报完整的个人信息。填报时,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不得用曾用名或别名。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姓名、学号、初二生地学业水平考试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并且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如忘记密码请及时联系学校系统管理员进行重置。确认修改操作后,考生完善未完整的基本信息,如:性别、民族、健康状况、户口所在地、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就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体育考试选考科目等信息。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对修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但报名截止后,考生仅能查询报名结果,无法再对信息进行修改。

  (四)照片采集

  1.学校工作人员必须在场核实考生身份,确保准考证号、考生姓名与其现场所拍摄的本人相片准确无误(具体摄像要求详见附件2)。

  2.学校需运用东莞中考报名系统所提供的检查照片功能,仔细检查照片质量,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漏摄的考生情况。若发现有考生漏摄或者所拍摄照片不清晰的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摄像时间内及时安排补摄像。

  3.学校应根据考生实际人数,合理配备足够数量的电脑和摄像头,精心组织安排好电子摄像工作。

  4.各学校需定期通过报名系统的统计模块,查看本校未进行摄像以及未录入信息的考生人数和具体名单,实时掌握工作进度,有效避免出现工作失误的情况。

  (五)报名点审核和确认

  考生报名结束,各学校立即校对考生填报数据,如有错漏及时在网上修改。校对完毕后,报名单位通过系统打印《报名表》,组织考生核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对表中信息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表》由学校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介档案,各学校要核对本校学生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市中招办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需对参与报名工作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确保其全面掌握中考报名的相关政策规定,熟练运用东莞中考报名系统的操作流程,为考生提供专业、规范的指导服务。同时,各学校应指导考生提前做好报名材料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考生及家长户口本、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材料,以及特殊证明材料(如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便及时查验。

  (二)考生须本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电子档案管理,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误,应及时通知考生更正,严禁擅自修改已确认数据。非本市户籍初三学生如计划回原籍参加中考,可不参加本市中考,但仍需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三)报名后户籍类型发生变更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更新后的户口簿,逾期提交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籍类型”信息的手续。

  (四)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中考考试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 442号,中考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10元。

  (五)学校应严格把控报名环节,依照报名相关规定及程序,规范办理报名手续。对于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生当年报考资格。

  (六)在报名前,各学校需对照附件2中的具体配置要求,检查本校计算机设备是否达标。若不满足要求,应尽早完成设备添置。同时,学校要全面检查报名设备,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建议具备条件的学校,至少配备一间可连接教育专网、拥有20台及以上计算机的机房。

  (七)各学校需抽调足够的人手,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报名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数据修改与校验,并及时进行相关统计。

  报名工作直接关系到中考考生切身利益,且关乎今年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务必强化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安排,严格加强管理,全力保障报名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本《通知》未涵盖的事项,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由市中招办负责解释。


  附件1: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2:招生考试信息系统软硬件配置要求.docx

  附件3:2025年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安排.docx

  附件4:学校用户账号及密码设置方法.docx

  附件5: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用户账号.docx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