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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东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 2022-07-04 22:21:3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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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有关中学: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22〕4号)及东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经考生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市中招办汇总确认,现将东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于7月4日前在本园区、镇(街道)的相关网站公示加分资格考生名单,同时转发至各学校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1年8月底。同时,市中招办从7月4日起将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edu.dg.gov.cn/)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2年年底,联系电话:0769-28330813。


  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属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中招办和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东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

     2.东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东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东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本市户籍少数民族考生)

     5.东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中国台湾户籍考生)



东莞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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