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东教继〔2019〕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提升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和镇街审核、市教育局复核等程序,拟对申报且符合补助条件的第二批共479人发放补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至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向我局反映,个人来电、来信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联 系 人:高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23126189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
邮政编码:5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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