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编制形成了《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科室
1
加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金监管
民管科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