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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东莞市外经贸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的公示
  • 2024-10-09 16:40:4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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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依申请,经审查拟批准东莞市外经贸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现予以公示。

  1.幼儿园举办者由黄燕玲、罗欧、李海燕、袁裕琼、黄娇、陈燕娴、张爱群、袁艳霞、姚祝霞变更为冯伟;

  2.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由黄燕玲变更为冯伟。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市机关二号大院市教育局7号楼602室

  联系电话:0769-23126132

  联系邮箱:jyjmgk@dg.gov.cn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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