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和9月,我市被省教育厅遴选为省级中小学人工智能应用实验区和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应用示范区。根据推进人工智能在中小学应用的有关工作要求,拟分批遴选建设一批市人工智能应用实验学校,试点推进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工作,总结经验和成果,加强展示与推广。经组织专家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评审,拟遴选首批10所学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结果有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我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受理部门: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数字化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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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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