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资讯 > 公示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 2025-05-29 21:31:47
  • 来源:本网
  • 【字体: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根据广东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东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1.普通高中(本文件所示“普通高中”均含综合高中普高班)

  (1)公办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33820人。

  (2)民办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21087人,其中公费生招生人数为1196人,除国际课程班外的自费生招生人数为19756人,国际课程班招生人数为135人。

  2.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本文件所示“中等职业学校”均含“3+4”中本贯通班及综合高中中职班)

  (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共计划招收16058人。

  (2)民办中职职业学校:共计划招收11536人。

  (3)公办技工院校:共计划招收1640人。

  (4)民办技工院校:共计划招收6700人。

  具体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详见《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宣传手册(电子版)》(下称《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可在“东莞招考通”查阅。

  (二)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9日上午12:00至6月9日17:00。报名期间内,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7:30-23:30,维护时间为23:30至次日7:30;系统将于6月9日17:00准时关闭,逾期未填报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此类考生,只能在第一批、第二批补录阶段填报有补录计划的学校。

  (三)志愿批次

  1.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五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提前批: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及港澳班。可报1个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学生志愿、1个公办中职学校特色发展学生志愿。港澳籍学生还可报1个港澳班志愿。录取顺序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港澳班、公办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2)第一批:普通高中、“3+4”中本贯通专业班、综合高中普高班。可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报一所学校。录取注册后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补录,补录可报3个志愿。其中,选择报读有走读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时,可勾选“接受走读调剂”,参加该校的走读生录取。

  (3)第二批:公办中职学校、公办技工学校、综合高中中职班。可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录取注册后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补录,补录可报3个志愿。

  (4)第三批:民办中职学校、民办技工学校;可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5)第四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外市中等职业学校。可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按省的录取要求执行,不进行补录。

  2.中考录取按提前批、第一批、第一批补录、第二批、第二批补录、第三批、第四批顺序开展。其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提前批录取学校注册的,作放弃提前批录取处理,仅可参与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的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注册的,作放弃第一批次录取处理,不得再参与第一批次学校的补录,可以参与第二批次及后续批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批次补录学校注册的,不得参与第二批次学校的录取,仅可参与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的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及第二批次补录学校注册的,作放弃第二批次录取处理,不得再参与第二批次补录,仅可参与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的录取。详见附件2《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流程图》。

  3.第一批学校划线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东莞市石龙中学、东莞市万江中学、东莞市常平中学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15分。除上述学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3+4”中本贯通班、综合高中普高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二、三、四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

  4.“3+4”中本贯通班只招收在东莞市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5.第二批学校划线录取时,现场工程师专班(“三二分段”专业)、中高职“三二分段”班,只录取第一、二志愿,只招收在东莞市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6.第四批录取时,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填报志愿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

  我市中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https://dgzk.dgjy.net,下称“中考系统”)填报志愿。登录成功后须先确认本人姓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填报个人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多次登录中考系统,修改完善志愿信息。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志愿填报结果而不能再操作补报、修改志愿。

  2.考生确认志愿

  我市中考志愿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志愿确认流程为:系统填报志愿——点击“志愿提交”即保存志愿——点击“确定”即确认考生志愿信息——再点击“确定”即保存志愿信息成功——下载PDF版《志愿表》,核对确认是否错漏。今年中考,各初中学校不再审核校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不再组织考生及家长本人在纸质《志愿表》签名确认志愿信息。

  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需在“东莞中考管理系统-考生报志愿管理-考生打印志愿表”导出下载PDF版《志愿表》,仔细确认填报的志愿信息,如有错漏,考生自行负责。核对无误后,在《东莞市2025年中考填报志愿告知书》(附件3)的“确认回执”上由家长及学生签名确认,并于6月9日中午前交给所在初中学校。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考生按志愿录取后(含接受走读调剂),一律不退档,不转录。考生及监护人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按所填志愿投档产生的录取结果负责。考生及监护人要认真了解中考录取政策,准确评估自身的学业水平和发展方向,结合往年录取分数,科学慎重选项志愿学校;合理安排志愿顺序,适当拉开志愿梯度,增加被意向学校录取的机会。充分评估家校通勤等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后再勾选“是否接受走读调剂”;民办学校由于办学成本差异,各校收费标准不同,考生及家长可在“东莞慧教育”的“招考通”专栏查看收费信息,结合家庭经济情况填报。

  2.中考系统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并依法委托第三方负责运行维护,除考生(家长等掌握账号密码的人)外,其他人都无法查看考生的志愿信息,更无法操作更改志愿。考生(家长)必须妥善保管账号密码,若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等其他后果的,均由考生家长自行负责。如忘记密码,可以使用“找回密码”功能,通过手机号找回密码。如忘记系统绑定的手机号,可联系考生就读的初中学校管理员重置密码,重置后首次登录需重新绑定手机号。

  二、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排位情况分批择优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学校当年的录取资格。

  (二)按计划招生原则

  高中阶段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或变相招收“借读生”。

  (三)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对照今年中考报名人数和普高录取计划数研究划定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能参与第一批次的录取,也不能参与第一批次的补录;根据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下浮200分,划定公办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在公办中职、技工学校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能参与第二批次的录取,也不能参与第二批次的补录;高中阶段自主招生学校在发布自主招生计划时已划定自主招生各项目的录取资格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该项目录取资格线的学生,不能参与提前批的自主招生录取;第三、四批不设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四)排位录取规则

  先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第1次排序进行投档,若投档计划数末位有两名或以上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取整,含加分)相同时,则按“排位法”进行投档录取。先按“语文+数学+英语”组合1的总分进行第2次排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组合1总分都相同时,再按“道法+物理+历史+化学”组合2的总分进行第3次排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组合1和组织2总分都相同时,再按“生物+地理+体育”组合3的总分进行第4次排序;前4次排序后仍排位相同时,按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确定排位,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

  (五)名额分配招生办法

  今年继续实行部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在本市初中就读的本市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以下简称“本市户籍生”)的应届生参与名额分配,名额分配学位比例保持为50%。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东莞市石龙中学、东莞市常平中学、东莞市万江中学等11所学校招生计划(除招收随迁子女人数、本市户籍特色发展学生人数、港澳班和新疆班人数外)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按各初中学校本市户籍考生数占全市本市户籍考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名额数据详见附件3)。录取时,在各初中学校第一志愿填报上述11所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名额分配录取的学生,中考总分不低于当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六)随迁子女录取办法

  经认定符合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在各校随迁子女的招生计划内,按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排位情况择优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与本市户籍考生一并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C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八)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符合相应条件的专职消防员子女以及台湾学生等政策规定需要照顾的群体优待录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优待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新规或政策调整,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九)补录工作

  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分阶段注册及录取的做法,分别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正常录取完毕后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安排填报补录志愿及录取。

  具体做法是: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正常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分批次立即公布录取结果并通知考生注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结束后,录取学校将注册人数上报市教育局。注册后市教育局将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公布补录招生计划,未被第一批学校录取并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补录志愿填报完毕后,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再次进行划线录取。

  1.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只补录本市户籍考生,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可补录本市户籍考生和通过随迁子女资格认定的外市户籍考生。

  2.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收费与第一批次划线录取的考生相同,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按自费生收费。中职、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划线录取的考生收费。

  在常规录取和补录程序完成后,各公、民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自主补录当年参加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备案。

  (十)服从调剂

  1.接受走读调剂。第一批学校录取时,对“接受走读调剂”的考生进行走读生调剂录取,系统将结合考生志愿及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2.服从调剂。第三批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系统将分配第三批学校当中的其中一所学校的其中一个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填报志愿是中考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参加学业考试考生的切身利益,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填报志愿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统筹,确保填报志愿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二)细化指导服务。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要认真组织政策学习,确保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都充分理解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并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流程和准确填写方法。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转发推广“东莞慧教育”中考系列政策解读和“东莞招考通”专栏,帮助考生家长更好地理解名额分配、梯度志愿、走读生等录取政策,了解高中学校的具体信息和办学特色。凡有初三毕业生的学校,均有责任向考生及家长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要安排专人跟踪督促学生是否完成填报志愿,经常通过报名系统的统计模块,查看本校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人数及名单,在填报志愿结束前,及时提醒未填报志愿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确保每一位学生在填报截止前都填报成功。要设立专门的志愿填报咨询电话并向考生和家长公布,志愿填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处理。在政策理解或操作细节等方面如有疑问,可向市教育局咨询。

  (三)严肃招生纪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从严查处,切实规范学校办学和招生行为。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学校须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等行为。对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人员,将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对于用非正当等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入学资格。各有关学校要做好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篡改他人志愿害人害己、涉嫌违法,要教育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切勿以身试法,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四)切实维护考生权益。任何部门、学校在中招工作中不得采取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的做法,不得硬性要求考生报考某所学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仅填某所学校志愿或者将某所学校填到第一志愿,不得统计、收集、打探考生中考志愿具体内容信息,也不能代替考生上中考系统填报志愿及修改密码。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的中招政策和工作进程,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提前招生。认真对待考生和家长的反映与诉求,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1.东莞市2025年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安排

  2.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流程图

  3.东莞市2025年中考填报志愿告知书

  4.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5.东莞市2025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表

  6.东莞市近三年中考录取分数线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东莞市2025年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安排

东莞市2025年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29日上午12:00至6月9日17:00

填报志愿

7月14日

公布中考成绩

7月15日-7月19日

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

7月20日

公布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0日-7月21日

提前批及第一批考生注册,相关学校确定实际注册人数及办理未注册考生的注销手续

7月22日

公布第一批补录招生计划及补录条件

7月23日

考生填报第一批补录志愿

7月24日

公布第一批补录结果

7月25日

第一批补录考生注册

7月24日-7月25日

第二批录取

7月26日

公布第二批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7日-7月28日

第二批录取考生注册

7月29日

公布第二批补录招生计划

7月30日

公布第二批补录结果及第三批录取结果,考生注册

7月30日-7月31日

第二批及第三批学校自主补录,第四批录取

注:各工作时间节点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可能有微调


  附件2—6:点击此处:下载《附件2—6》

相关稿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769-2312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