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集中评议等推荐环节,拟推荐刘秋燕等3人参加广东省“卓越计划”(第三期)的遴选,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若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教育局继教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印章。
受理部门:东莞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二号楼301室
联系人:高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9-23126189
东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广东省“卓越计划”(第三期)培养学员推荐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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