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以“让每一个学生受到最适合的教育”为核心理念,全力打造东莞“慧教育”,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扩充公共优质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全面加强党的统一领导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为重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员“四个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信仰和党性修养。理顺市委教育工委直管党组织的设置,逐步把镇街党委管理的直属学校党组织收归教育工委管理。建立工委委员联系片区制度,指导片区学校党建工作。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打造基层党建特色。健全基层党组织会议制度,加快党建业务系统开发,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党支部工作纪律制度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评议各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统筹协调全市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加强在莞高校党组织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支持高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机制、整合网上教育教学资源创建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引导师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强对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等工作。结合新《民促法》的实施,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管理,把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管理等工作纳入民办学校开设、年检条件。结合公、民办学校托管工作,探索向民办学校党组织委派指导员的做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继续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工作,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一岗一预防”工作,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制订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直属学校(单位)进行财务内审,提升内审工作水平。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推进“智慧德育”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改革,健全德育工作机制,重新架构东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会,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和德育活动的开展。加强德育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推动片区区域性德育管理工作共同体建设。加强德育科学研究,组织全市中小学优秀德育成果和学校德育主课程建设展示交流活动,打造一批学校德育品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习惯养成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我的中国梦”“三节”“三爱”“梦起校园”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德育实效性。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大镇街和学校德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力度,整体提升德育管理工作水平;增设一批市名班主任工作室,甄选省市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班主任专业展示交流活动和全市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规范中小学校外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工作,出台《关于推进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片区和镇街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建设,探索青少年宫集团化办学模式。创建一批省市“文明校园”“书香校园”。
深入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学生体质监测、体育美育工作评价、年度报告、健康体检等基础性工作。出台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市级艺术教育特色校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市级体育、美育专家库,加强学校体育、美育研究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东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联合会作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定向运动等体育项目比赛,开展东莞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四季度中小学生才艺展示活动和音乐美术单项比赛。继续开展市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项目评选工作,创建国家校园足球、篮球特色学校、省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认真做好参加第十五届广东省运动会各项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创建一批国家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打造学校家庭教育品牌。强化家庭教育科学性,做好我市学校家庭教育顶层设计和长期规划,制定《东莞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品质三年提升计划》,成立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改设“东莞市中小学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建东莞市学校家庭教育专家库,健全我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将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教育综合考核,将教师参与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启动家庭教育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家庭教育名师培育工作。加强学校家长义工品牌建设和家委会负责人培训工作,提升家长队伍家庭教育工作水平。推动家长学校课程化,研究制定《东莞市家长学校建设指导意见》和《东莞市家长课程标准》,探索依托第三方教育机构,启动学校家庭教育课程的开发工作。加强家庭教育网络平台建设,继续联合东莞广播电台打造家庭教育“空中学堂”品牌,搭建覆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满足家长不同需要。
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制定《东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国家、省、市三级心育特色学校培育及创建工作。落实学校专职心理教师配备、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设、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咨询档案建设工作。完善专职心育教师专业成长机制,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名师。督促全市中小学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开展面向全市中小学家长的生命教育专题巡讲,提升心育工作水平。
三、大力扩充公共优质教育资源
健全扩充教育资源政策制度。推动出台《关于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东莞市镇街(园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指导意见》《东莞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镇街(园区)编制公办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
加大教育资源建设力度。年内新建扩建20所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占比未达30%的镇街(园区)力争新建(新增)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落实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按要求做好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指导镇街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未按要求建设、移交、举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进行整改。做好扩建东莞中学、市教师进修学校、新建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前期论证工作。
强化扩充公共教育资源监督。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研究制定对各镇街(园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建立入学信息公布制度,统计并向社会公布各镇街(园区)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人数及占比,以及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和入读民办学校享受学位补贴的人数和比例。
大力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创优”“提质”工程,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实施新建学校高起点发展,快速把新建学校创建成为品牌学校。推进品牌学校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规划,年内创建30所品牌学校。推进片区共建学校,鼓励片区内镇街联合新建公办学校,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提升片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鼓励优质民办学校通过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学校联盟、办新学校、并购薄弱学校等方式,扩充优质学位供给。
四、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顶层设计。编制《东莞教育现代化2035》,做好教育改革发展长期规划和全面部署。研究制定《东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方案》,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和现代教育治理格局。
加快办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集团化办学”“自主管理”“政府资助学校”“村建镇办”等新型办学模式改革。制定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形成激励机制,搭建集团组建框架,开展集团化办学试点。出台《东莞市中小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深入实施学校委托管理试点,积极鼓励镇街组织开展学校委托管理试点。
稳妥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校长职级制,出台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意见,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健全校长选拔、职级评审、职级工资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直属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教师“市管校聘、镇管校聘”实施方案,加强普教系统教职员编制和岗位的统筹,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出台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配备和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编制外教师管理。探索推广新型办学模式下的教师聘用经验,积极理顺新办公办学校的新增机构与编制问题。针对二孩政策等带来的教师补缺问题,加强补充教师的人才储备和经费保障。开展公办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推进中职学校教师职称改革,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实施见习期教师规范化培训改革。完善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适当提高从教津贴标准。支持高校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协助在莞高校做好特色人才申报。
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出台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1年开始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力争成功创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对照评估标准,完善各项条件,做好验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我市中职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根据我市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开设新型产业急需的专业,建设具有东莞特色的专业建设标准体系。深化中职学校管理改革,在教师招聘、混合所有制办学、教师参与企业研发培训等方面充分放权。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双精准”专业建设。推动我市中职学校与省内外高职院校开展技能人才中高职贯通培养。落实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与东莞理工学校、经贸学校、幼儿师范学校等五年贯通培养工作,办好东莞职院学前教育学院。继续举办德国班、日本班、台湾班,积极鼓励各中职学校根据我市现代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和专业课程体系,引进国际优秀教学团队。大力推广“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基地”模式,探索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争取年内评定40间大型企业作为职业院校校外定点实习实训基地,为全市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训和顶岗实习服务。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加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规划建设,引导新开办的民办园办成普惠性园,力争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77%。对集体办幼儿园给予生均定额补助,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积极探索完善办园体制、运行保障机制,鼓励政府机关、村集体、企事业单位、高校举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保教费补贴等做法,扩充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制定我市民办教育 “1+N”政策文件,健全完善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建立我市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引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对30所民办学校给予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骨干校长教师培养、专任教师全员培训、结对帮扶、委托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对新创建省、市一级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大力推进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推送微课优课不少于1万节以及配套的教案、学案、课件等教学素材6万条,并指导教师科学、有效使用,力争40所民办学校有效开展教学资源深度应用实践。整合区域教研、送课到校、双师教学、智慧课堂研讨等教研活动形式,面向民办学校教师开展系列研训活动,提高民办学校教学质量。继续加大力度整治无证办学、超规模办学。
提升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修订完善《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积分入学申办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努力挖掘公办学位潜力,增加民办学位补贴数量,向随迁子女新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含在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13万个。进一步改进“异地中考”政策,适当扩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随迁子女规模。落实“异地高考”政策。制定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强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全面启动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区域教研,推动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设立随班就读实验学校,加快推进东莞启智学校新校建设。优化扶贫助学管理与服务,提高政策知晓度,推进精准助学。
六、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加强教学教研指导,充实镇街(园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研力量,提升教研水平,促进教育教研质量不断提高。将教研力量向薄弱镇街倾斜,加强镇街小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初中区域教研,提高镇街学校教育质量。加强高中特色课程建设,创建一批特色品牌学科。全面铺开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制,积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方言协调发展。
深入推进智慧课堂建设。启动实施中小学创客教育项目,建设29个创客空间,开展师资培训,建设一批创客校本课程、地方教材和教学资源。重视推广新型莞式慕课教学形式,促进基于优质教学资源和教学大数据支撑的教与学方式变革。继续推进慕课教学试点,建立起运行和激励长效机制、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新增优课微课资源1万节。通过东莞学堂名师课堂、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方式向中低收费民办学校和薄弱学校送课到校不少于3000节。持续推进国际理解教育。强化科研促教,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完善优质成果培育机制,发挥成果辐射作用。
科学应对高考改革。研究制定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选课走班管理制度。提高学生课程选择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加强自主招生指导,促进学生多渠道升学。
着力打造智慧型师资队伍。扎实推进学校行政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学前教育师资素质提升工程。评选新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长(园长)、教育家工作室主持人及培养对象,开展第三批教学能手评选和培养。加强培训需求调研,丰富订制式培训内容,推动教师培训片区统筹工作开展,提高培训实效性。完善教师培训学时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学员培训绩效评价,做好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年内完成教师培训20万人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宣讲团巡讲活动,落实师德师风自查督查工作,制定中小学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清单,坚决整治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继续推进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支持东莞理工学院以智能制造技术与工程为主攻方向,打造智能制造领域新型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群。协助东莞理工学院加强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建设,全力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鼓励在莞高校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开展多元化合作办学,强化国际化办学理念。支持高校积极开展科研活动,鼓励高校教师到企业转化科研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支持在莞高校与企业的人才、技术合作,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以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为目标,积极推动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多元化发展。继续推进东莞市终身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成人高校、职业院校、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资源,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全体市民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继续推进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力争全市各类教育培训年培训量、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高位发展。
七、着力强化教育事业发展保障
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度,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提升质量监测工作水平。启动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开展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对22个镇街进行“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和“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积极培育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评估机制。建立教育事业统计重要指标通报制度。
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东莞“慧教育”e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善我市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逐步推动建成包括基础设施管理、教育管理、教学应用、教育大数据管理的教育信息化体系。构建开放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融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建设,探索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应用和服务机制创新。推进慕课教育信息化工程,推进慕课基础平台、职业教育平台、信息惠民平台、慕课课程资源的应用,支持民办学校托管帮扶、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建设教育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整合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初步形成教育大数据服务体系,搭建东莞教育大数据池,打通国、省、市、镇、校各级教育管理和教学应用。持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立网络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健全行政执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镇街(园区)教育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流程指导检查。调整更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压缩执法“弹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好公办学校信息公开。联合发改部门开展全市教育收费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行为。大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达标学校创建工作,实现依法治校达标学校比例60%以上,示范校比例35%以上。
强化学校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市直属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管理,适当提高生均经费供给水平,每年增加安排2000万元教学设备专项经费。按学校应配备教职工人数和在编教师平均薪酬标准独立核拨市直属公办学校教职工人员经费,保障学校在编制不足情况下可通过聘用方式配齐配足教师。提高镇街(园区)公办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公用经费和教科书补助资金下拨,以及市直属公办学校消防改造和校舍修缮、设施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
规范学校后勤管理。贯彻落实省校服管理文件精神,明确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模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校服选用和采购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经营运作、卫生安全、饮食营养和价格监督等的管理,保障师生权益。
实现平安校园基本全覆盖。推进学校安防规范化建设,制定校园人防力量工作流程指引、校门物防工程建设指引,明确校园视频监控、一键报警、门禁系统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公办学校消防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学校细化校园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落实演练标准,提升应急逃生能力。继续实施校车财政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校车行业管理协会,进一步加快镇街校车停靠站点建设。深化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涉校突出风险隐患。坚持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治理、综合治理,净化学生成长环境。提升安全责任人能力,有针对性加强校车、应急、禁毒等专题培训,开展教师队伍安全全员培训。落实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消防、食品、气象、禁毒、反恐、防溺水、反邪教等安全知识,形成基本覆盖学生成长各个环节的安全知识宣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