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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0-02-27 16:37:0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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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督函〔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加强提供者备案。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按照《广东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提醒和督促属地开展线上教育的移动应用提供者注册并登录备案管理平台(http://app.eduyun.cn),按照平台的指引提交资料,完成提供者备案。

      二、加强使用者备案。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各直属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备案工作,并在3月2日前,在“东莞教育APP(信息化): 753944001”的QQ工作群中,在线向管理员索取属地学校的分派账号(联系方式附后),并将账号分发至属地各中小学校。各学校要使用分派的账号,在3月5日前网上完成初始密码修改和使用者信息备案工作。

      三、3月中下旬将根据全市使用者信息备案情况对落实文件要求落后的镇街和学校进行约谈或通报。

请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高度重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工作,对照省市要求切实规范管理,净化我市移动互联线上教育环境。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2:东莞市移动互联网备案管理人员回执.doc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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