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帮助我市督学深入学习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拓宽思路,提高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依照《2020年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结合下半年实际情况,拟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期督学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东莞市第九届督学311人(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2020年11 月16日上午9:30前在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报告厅中庭报到。
2、培训时间:2020年11 月16-17日。
三、培训内容
1.督导室林勤主任讲话。
2.全面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刚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总体方案》,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卢晓中主讲。
3.从督学角度,解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总体方案》。
4.学校督导工作现场观摩。
四、培训费用
1.本次培训提供食宿,培训费用由市教育局负责。
2.往返交通费由各督学自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务必通知本辖区有关人员(见附件1)做好工作安排,按时报到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附件2)于11月9日前报督导室电子邮箱dgdds2008@163.com。
附件:1.东莞市第九届督学名单
2.加督学培训人员名单回执
3.2020年下半年督学培训日程安排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