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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
  • 2025-02-27 10:55:0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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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在育人方面的积极导向作用,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助力学生拥有强健体魄,依据《东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教基〔2018〕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东教考函〔2019〕29号)等相关文件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下称“体育中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考试

  时间:2025年4月8日至4月19日,考点待定。其中游泳考试时间为4月19日,地点:东莞市寮步香市中学。

  (二)缓考考试

  时间:2025年7月3日,地点:东莞市寮步香市中学。

  三、考试项目和内容

  我市2025年体育中考考试项目由《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现场考试两个部分组成。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学生测试项目。

  (二)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包括必考选考、体能素质、选考三类考试项目。

  1.必考选考类

  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100米游泳;2选1。

  2.体能素质类

  男生项目为:引体向上;女生项目为:1分钟直腿仰卧两头起。

  3.选考类

  (1)篮球运动能力动作组合:②定点投篮—抢篮板—运球—摆球—滑步及转身—持球—运球—体前换手变向运球接行进间投篮—抢篮板球。

  (2)足球运动能力动作组合:②颠球或颠反弹球—变向运球—快速运球—变向运球接射门。

  (3)排球运动能力动作组合:②拦网—传球—传球接击球—垫球—垫球接击球—发球。

  (4)动作技能组合:③素质四项:连续完成俯卧撑8次<男>、6次<女>-跳跃5个障碍—连续前滚翻<2次>-30米跑。

  (5)动作技能:②上步三级跳远。

  考生从上述5项内容中选择一项考试。

  四、考试成绩评定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占10%,现场考试占90%(其中体能素质考试占10%;必考选考和选考占80%,单项成绩满分为120分,两项成绩可互补,平均成绩≥100分按100分、<100分按实际得分进行折算)。合成后的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按60%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现场考试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考试结束后,两者相加,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评定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总分10分,具体分数评定要求如下:

  1.普通考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根据学生在初中阶段三个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结果进行计算。初中一、二年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达到及格标准的学生每学年得3 分、未达到及格标准的学生得1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的学生得 0 分;初中三年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达到及格标准的学生得 4 分、未达到及格标准的学生得 2 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的学生得 0 分。

  2.因身体健康问题或患有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实践课手续的学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手续表)得8分。

  3.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实践课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该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满分记录;无残疾证而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实践课手续的学生,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均按照上述第2点情形处理;鼓励残疾学生在专业指导下进行力所能及的日常体育锻炼。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各学校在中考报名期间统一进行公示,并将完成公示的成绩提交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统一通过中考报名系统如实进行上报,市教育局相关主管科室在中考前对各学校实际测试数据与中考系统内各学校上传的考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得分进行比对,发现存在数据不匹配、虚报乱报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二)现场考试成绩评定

  1.普通类考生现场考试成绩评定

  普通考生参加现场考试,体能素质考试满分为10分,考试时按一类评分标准评价赋分,实际得分直接计入现场考试总分;选考项目取两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每个项目最高分为120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再按“平均分×80%”计入现场考试总分。

  2.体育尖子和特殊考生现场考试成绩评定

  体育尖子和特殊考生的现场考试成绩评定方法如下:

类别

申请考试类型及现场考试成绩评定

(1)体育尖子

可申请免考,经市中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当年全市现场考试平均成绩赋分。

(2)残疾考生

1.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且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甲医院证明及初中阶段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申请免考现场考试,经市中招办及市残联共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现场考试满分计算。

2.因残疾而部分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从当年必考选考类、体能素质类、选考类3个类型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项目中选择力所能及的项目参加考试;确实无法参加某一类型考试项目的,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三甲医院证明,申请免考该项目现场考试,经市中招办及市残联共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该项目现场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该类考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其他项目现场考试的,所参加项目现场考试成绩按照其实际考试成绩*1.2计算(所得分数不超过该项目满分);该类考生按照普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进行成绩计算。

(3)身体健康问题或患有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且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

因身体健康问题或患有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且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三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申请免考现场考试,经市中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现场考试满分的80%计算。

(4)身体发育异常、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仍然能上体育与健康实践课的考生,考前及考试期间因临时患病、受伤或其他身体问题导致无法剧烈运动的考生

此类考生可凭三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申请缓考、择考或免考现场考试,经市中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现场考试成绩按以下方法评定。

一、申请正常参加缓考的,按普通考生成绩评定方式计算。

二、申请择考或免考的,按以下规则评定成绩:

(一) 体能素质考试,满分为10分。

1.参加考试,按二类评分标准评价赋分,实际得分直接计入考试总分。

2.免考,按体能素质总分的80%折算。

(二)择考或免考选考类项目,所择考项目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为:

1.择考一个项目的,按所考项目实际得分(项目满分不超过100分)的80%进行折算。

2.择考两个项目的,按两科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平均分的90%进行折算。

3.免考,按照当年现场考试满分的80%折算。

  五、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的资格界定及免考、择考申请办法

  (一)资格界定

  1.体育尖子

  初中阶段参加市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得竞技类运动项目(如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等)市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四名;省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国家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八名(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残疾考生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1997〕18号)规定,残疾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三甲医院证明,办理免考或免考部分考试项目申请。

  3.身体健康问题或患有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且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实践课手续的考生

  因身体健康问题或患有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且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可出具初中阶段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三甲医院证明办理免考。

  4.身体发育异常、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仍然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

  须有三甲医院证明。界定标准如下:

  第一类: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第二类: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第三类: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第四类: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第五类: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考试前临时患病、受伤或其他身体问题导致无法剧烈运动的考生

  考试前临时患病、受伤或其他身体问题导致无法剧烈运动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后,全市集中一次性考试;如缓考时仍然不能参加考试的,出具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可现场办理免考。

  6.考试时受伤的考生

  因在考试中受伤不能完成考试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考务组长同意后,现场办理未考项目的缓考。缓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后,全市集中一次性考试。如缓考时仍然不能参加考试的,出具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可现场办理免考。

  (二)免考、择考、缓考申请办法

  申请免考、择考或缓考的学生,应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中考报名前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应严格按照免考、择考或缓考标准进行初审。学校初审同意后,需在中考报名时,将相应考生的情况录入到中考管理系统并打印出汇总表,然后将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在开具时间的半年内有效)上报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并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将复审通过的相关申请材料汇总上报至市中招办(市直属初中学校直接上报)。

  因身体健康、身体发育异常、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问题申请免考、择考或缓考的,市中招办、所在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可联合医疗部门组成中考医务仲裁小组对该部分学生进行复检,复检通过,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完成后,考生方可获得免考、择考或缓考资格。申请缓考考生在报名结束后至缓考期间临时发现患有重大身体健康问题的,提供三甲医院证明,可前往市中招办补办申请免考现场考试。

  六、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东教考函〔2019〕29号)执行。其中,对于两类特殊考生的免考计分方式有所调整:身体发育异常、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仍然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考前及考试期间因临时患病、受伤或其他身体问题导致无法剧烈运动的考生,以上两类考生免考计分方式调整为按照当年现场考试满分的80%折算 。

  七、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一)明确组织领导与职责。各园区、镇(街道)及考点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遵循公平、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将考试各环节任务细化到人到岗。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需结合实际,督促协助学校做好考试准备,制定考试方案与应急预案并组织考前演练,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二)优化考点管理。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市直属初中学校负责统筹设置符合条件的考点供本镇街考生进行考试。所确定的考点原则上需有400米跑道及各项目考试所需场地、器材。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人、按需配齐后勤、安保、医务人员及救护车等,考试期间不得离岗。实行考点、考场双封闭,严禁考生家长和亲属参与考试工作。除当席考生、主考、监督员、监考人员和有关考务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考场。监考员(即裁判员)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安排。考点应启动考场电子监控,保存考试全过程录像,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三)落实科学训练与健康保障。学校将学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组织考前体检及健康状况摸查,科学设计体育锻炼计划,合理安排运动负荷,引导学生提升健康素养,强化健康责任意识。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告知剧烈运动风险,提醒防范意外伤害。学校需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体育中考政策与规定,引导考生如实申报。将《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3)发给考生和家长,并详细解释内容。体育教师、班主任、校医依据考生实际客观公正给出审核意见,杜绝 “带病赴考”。

  (四)严密考试过程衔接。学校严格把关考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确保数据真实。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进行抽查复核,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行为。考试期间,按要求安排考生参加考试,学校提前下载打印“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卡”(见附件2),粘贴考生大一寸彩照并加盖学校骑缝章。考生严格按照市中招办公布的秩序册项目考试,严禁擅自更改考试项目,违规者当次考试成绩做0分处理。考前组织学生做好热身,考后做好放松及有序离场工作。考生考试期间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并申请缓考或选考。

  (五)全面保障考试条件。各园区、镇(街道)需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考点、考场布置和考试组织工作。学校应配备至少1台自动除颤仪(AED)及若干会使用的人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时,加强考点、考场的医务工作,协调救护车及医务人员现场值班,做好考点周边交通疏通,确保校车通行顺畅。

  (六)严格执行考纪责任制。考点主考负责考风考纪,严禁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送礼,监考人员不得收受财物。对履职不力、导致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作弊严重等情况,将追究监考人员责任并从严处理。市教育局将派出督导员加强巡察督查。各园区、镇(街道)要设立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违规违法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咨询投诉。市教育局体育与健康考试违规违法举报电话为0769-28330813。

  (七)完善应急机制。各园区、镇(街道),各学校针对高温、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考前,各园区、镇(街道)要组织考点学校按考试流程演练;考试期间,各园区、镇(街道)协调属地医院做好医务保障,安排医务人员现场驻守,确保意外伤害能及时处置。

  附件:1.东莞市2025年体育中考镇街分组安排表

  2.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卡

  3.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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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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