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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政策解读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东莞市建设教育强市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
一、《规划》的编制过程
制定教育中长期规划,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规划》纳入市重点专项规划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起草工作自2025年3月启动,历时一年半,经历调查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六个阶段。
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全国教育“十五五”规划精神,明确健康第一、优化资源配置、扩优提质等重点方向,市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教育重大项目、公办学位占比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等关键任务。
编制过程中广泛发扬民主、集思广益,2025年5—6月向11个市直部门和全市镇街(园区)开展书面调研,10月赴莞城等6个镇街召开片区实地座谈,11月网络公开征集意见收到留言360余条。2026年1月举办“智创优教”人才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建言献策。引入华南师范大学专家团队提供智力支撑。2026年上半年分两轮向全市123个单位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114条,逐条吸纳、反复研讨,6月专函征求省教育厅意见。各方面普遍认为,《规划》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东莞教育发展所处方位,目标任务清晰明确、举措务实可行,必将对东莞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市委同意,规划印发实施。
二、起草《规划》的主要考虑和基本内容
《规划》起草的总体考虑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紧扣“智创优品、和美宜居”城市发展战略,主动衔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夯实基础、全面发力,推动教育强市建设近中远期目标一致、路径衔接、任务贯通。
起草过程中,着重把握三点:一是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立足破解学龄人口达峰、学位供给结构矛盾、优质资源均衡不足、产教适配不深等突出问题,统筹扩优提质和补短板强弱项,在破解突出矛盾中夯实发展根基。二是对标对表与东莞实际相结合,以系统思维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协调发展、整体跃升。三是重点突破和系统施策相结合,树牢正确育人观,落实健康第一理念,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激发办学活力。
围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目标,《规划》总体思路概括为“1357”。“1”是坚持一个引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思想统领全局,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牢办学政治方向;“3”是健全立德树人、资源统筹调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三大机制,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5”是攻坚健康第一、公办占比提升、普高学位供给、“两项督导”达标、治理能力提升五项短板,拓展发展新空间;“7”是全力增创思政品牌、集团化办学、莞邑强师、AI赋能、办强高等教育、办精职业教育、完善全民终身教育七大优势,全面支撑“智创优品、和美宜居”城市发展战略。
《规划》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深化改革、组织实施四部分构成,提出“八大任务、五大改革、30条举措”,配套1个主要发展指标表、8个专栏,形成“目标—任务—改革—保障”闭环体系。第一部分为总论,明确指导思想、坚持原则和2030年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分论,部署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办强办优基础教育、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建设湾区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锻造新时代“莞邑强师”、打造湾区教育开放合作新高地、构建更高水平教育安全体系八大重点任务,涵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各领域,重点是新时代立德树人、基础教育扩优提质、高等教育扩能增效、职业教育培优、AI赋能教育、“莞邑强师”锻造、教育对外开放、教育安全守护八大工程。第三部分部署五大改革,分别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统筹发展机制、深化教育治理变革,着力破解教育评价落地难、优质均衡达标难、“三位一体”协调难、产教适配融合难、教育治理难等瓶颈制约。第四部分为保障,从党的领导、资源保障、落实机制三方面压实责任。
三、《规划》为东莞教育设立了什么发展目标?
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对制定和实施好五年规划至关重要。“十五五”时期是教育强国建设蓄势突破、系统跃升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教育强市建设夯基固本、全面发力的攻坚阶段。《规划》把握这一阶段性特征,提出到2030年“教育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的总目标,健全立德树人、资源统筹调配、“三位一体”三大机制。围绕这一目标,《规划》设置13项主要指标,覆盖学前教育至人力资源开发六大领域,预期性指标10项、约束性指标2项。其中,有10项指标聚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规划》将义务教育公办占比提升至80%、普高学位新增8.5万个、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保持在8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作为硬性指标,既体现“健康第一”和“扩优提质”的鲜明导向,又确保目标可量化、可考核。
四、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规划》有哪些新举措?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全国教育规划将“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列为首要战略任务。《规划》将其作为“一号工程”统筹推进。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一方面着眼于铸魂育人,深化“大思政课”建设,打造“红色思政、科创思政”等具有东莞特色的思政品牌;另一方面坚持健康第一,刚性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2小时、每天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要求,实施阳光心育计划、每周半天计划、体质强健计划,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确保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持续提升。
五、《规划》如何应对学龄人口达峰?
“十五五”全国学龄人口呈现“梯次变动、错位达峰、区域分化”趋势,要求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和基础薄弱地区教育资源供给。我市作为人口净流入超大型城市,正处于学龄人口达峰关键期,既要有效化解资源结构性矛盾,又要充分满足群众“上好学”迫切期盼,推动优质学位更充分更公平覆盖全体常住人口。围绕扩优,《规划》实施学位迎峰计划,新增公办中小学位25万个,其中义务教育公办学位20万个,公办占比达80%;新改扩建公办普高17所,普高录取率突破70%;推进4所特校建设,其中千人特校2所,新增学位2800个,学位总规模增长三倍。健全跨镇街、跨学段学位“余缺调配”机制,统筹用好民办教育资源。围绕提质,《规划》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名校拓展、百校提升计划,引进优质资源来莞办学,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
六、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方面,《规划》如何布局?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是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路径。国家规划纲要将“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作为战略任务,全国教育规划部署新一轮“双一流”“双优”“新双高”建设,推进中职、高职、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要求使教育真正成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交汇点。《规划》着力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加快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二期建设,推动东莞理工学院“申博更大”,力争2030年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突破19万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支持东职院申办职教本科,创新设立1-2所新型公办高职院校,构建“中高本企”贯通培养体系。同时,深化新工科人才培养延伸到基础教育,探索“幼小初高”科创贯通培养,推进职普融通改革,探索新型综合高中建设,打通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全链条。
七、“十五五”期间,东莞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教师是教育第一资源,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根本依靠。全国教育规划专章部署“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要求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强化交流轮岗。针对我市师资配置不均衡、结构性矛盾突出等短板,《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深化教师资源配置改革,探索编制教师跨学段跨区域柔性流动,实施银龄教师扩容计划,构建市域统筹、供给多元、动态调整的师资配置机制。实施强师锻造工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壮大正高级教师队伍,调增薄弱学校高级岗位比例,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岗位倾斜,全面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厚植尊师惠师重教氛围。
八、《规划》在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方面有哪些前瞻性布局?
数智化变革是教育发展的时代命题。全国教育规划要求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教育部实施“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规划》立足东莞产业优势,实施AI赋能教育工程,深入推进先导计划,建设鸿蒙智慧校园,支持松山湖、滨海湾、塘厦打造全域应用高地,普及中小学AI通识课程,推行“科学家+科学教师”双师教学,培养“十百千”数智莞师,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治理服务深度融合,塑造“人工智能+教育”新优势
九、《规划》在深化教育治理和安全保障方面有什么考虑?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未来五年,教育系统面临学龄人口达峰、社会矛盾交织、网络风险增多等多重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更加艰巨。《规划》实施教育安全守护工程,推进安心校园计划,健全涉校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化学生欺凌防治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完善教育公权力大数据监督体系,纵深推进招生、校园餐、校服、教辅、采购等重点领域治理,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
十、如何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规划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将从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凝聚各方合力。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二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健全教育投入与资源要素保障机制,优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探索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教育经费分配新机制。三是健全实施推进机制。建立规划实施闭环落实机制,组织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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