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担全市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高校财政资金预算预审,开展资金监管与检查。组织开展高校办学质量监测、绩效评估和考核督导。协调推动高校人才培养和师资认定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高校专业设置指导,促进高校产学研协同,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应用。负责全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3126028
相关稿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38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