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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及职能
  • 2025-01-06 17:08:2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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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副处级

1﹒开展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追踪和分析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课题攻关和对策研究,为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提供智力支持。

3﹒协助市教育局制订全市教育发展研究规划,参与制订教育评估政策。

4﹒协助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有关教育、科研评估(评审)工作,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5﹒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曹永浩

联系电话:0769-23126068


教研室

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研究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编写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

负责人:陈月强

联系电话:0769-23126163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各类考试的业务性工作,主要包括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等;负责考点建设与管理以及考务人员、监考员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和指导对考生思想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工作;负责违纪舞弊行为的调查和信访工作;承担市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朱锦扬

联系电话:0769-23126083


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负责拟定和实施师资培养、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校长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各种专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专题业务培训以及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校长后备干部、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和骨干教师、名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科学研究;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认定和注册工作。

负责人:严考全

联系电话:0769-23126199


市教育装备中心

负责公立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的规划、指导、管理以及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国家、省颁布的教育装备标准与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市中小学校教育装备相关标准和制度;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统计和信息采集,协助教育局各科室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普教常规仪器的订购和供应,;组织、指导中小学校自制教具、学具等活动;开展现代教育装备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研讨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及课题研究。

负责人:姚永安

联系电话:0769-28337838


市教育信息中心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立学校教育网络化、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教育城际网与学校校园网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组织市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教学信息资源库的研发;组织和指导综合教育信息、教学资源的管理;组织学生和推广信息教育技术。

负责人:谢映平

联系电话:0769-22697325


(职能资料来源自东机编[2012]8号、东机编[2012]65号、东机编[2017]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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