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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学习宣讲会
  • 2025-06-06 10:16:5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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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14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为贯彻落实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要求,让全市幼教工作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5月20日,市教育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学习宣讲会。市教育局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等约2700人参加宣讲会。

学前教育法宣讲会.PNG

  宣讲会邀请华南师范大学胡劲松教授作了题为《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专题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核心条款进行深入讲解。胡劲松指出,结合广东学前教育的政策和实践,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重在落实和创新,需要政府、部门管理者、园长、教师等多层面协同落实:政府强化主导责任,优化财政投入,统筹资源供给与监管,构建公共服务体系;职能部门管理者细化配套政策,保障教师待遇,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园长规范办园行为,坚持科学保教,落实安全管理与家园协同;教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幼儿发展规律施教,关注个体差异,提升专业能力。各主体形成责任闭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幼教工作者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对照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创建标准,补齐短板,“一镇一策”“一园一策”推进创建工作。二是加快推动省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和省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建设,实现优质课程、优秀教师、优良环境等资源的共建共享。三是按照《东莞市幼儿园开设托班备案工作方案》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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