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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023年度检查结果的通报
  • 2024-06-17 15:04:0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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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市教育局组织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对202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进行了2023年年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参加年检的培训机构1671家(含36家成人类),其中年检合格的1625家,所占比例为97.2%,年检限期整改的7家,所占比例为0.4%,年检不合格20家,所占比例为1.2%。另外,已注销或正在办理注销,不参加年检的培训机构19家。(见附件)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各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对年检结果为限期整改及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本年度要重点督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督促各培训机构以年检为契机,对照标准,规范办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件1:2023年东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名单(合格1625家).xlsx

  附件2:2023年东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名单(不合格或限期整改27家).xlsx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邓秀珍、龙月如,联系电话:231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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