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和《东莞市督学管理办法》关于督学聘任的有关规定,在各相关单位推荐督学候选人的基础上,经遴选并向社会公示,决定聘任王世红同志等2人为第十届东莞市专职督学,韩庆新同志等20人为第十届东莞市特聘督学,何炳基同志等391人为第十届东莞市兼职督学(名单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聘期为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
连同我市原有专职督学名单一并公布。
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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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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