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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1-09-28 14:58:2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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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19〕19号)精神,指导各学校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下称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我局于2019年制定并印发了《东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对2018年和2019年秋季高一入学学生组织考试试点。现结合试点工作情况对实施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制定《东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现将《东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从2020年秋季高一入学新生开始正式实施。

  各园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要求和操作细则。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校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朱锦扬,联系电话:23126083。


  附件:东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zip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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