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
为保障我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后顺利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普高班),现将2026年相关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考资格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6日至3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具备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升学考试)的资格,填报志愿时可报考中职学校(含综合高中中职班)。
(二)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普高班)报考资格
随迁子女如需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普高班(以下合称“普通高中”)的,须额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资格认定通过后方可报考。符合条件者,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综合高中普高班,具体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三)认定条件
2026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时限截至2026年8月31日,截至当日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2. 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
3. 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具体审核内容、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指引》(附件3)。
(四)录取政策
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公办综合高中普高班的随迁子女,录取时按照各校随迁子女招生名额,结合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三、受理流程
(一)申请提交
申请人填写《2026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1. 资格审核以电子化审核为主。中考报名时,需办理异地中考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须在中考管理系统中准确录入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信息,确保系统信息与《申请表》内容一致。
2. 3月20日前,就读学校接收《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与随迁子女的亲子关系,以及中考管理系统录入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3. 学校初审结束后,市招考办将于报名结束后从中考管理系统导出相关信息,推送至市社保、公安部门开展社保及居住证条件核查。注意,只有当社保或居住证不满足要求时,申请人才需补充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三)特殊情况处理
3月20日前,对于在本省外市参保或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不足三年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各园区、镇(街道)所属学校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本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直接汇总。具体审核程序详见《2026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审核工作指引》(附件2)。
(四)审核结果查询
1. 4月1日前,各职能部门完成资格审核。最终认定结果由中考管理系统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生成。
2. 申请人可于3月6日-20日凭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申请人对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需在查询结果公布后3各工作日内,到子女就读学校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3. 4月1日前,各中学在校内公示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附件1:东莞市2026年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2026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认定特殊情况审核工作指引.docx
附件3: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指引.docx
附件4:随迁子女报考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特殊情况汇总表(本省外市参保).docx
附件5: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特殊情况汇总表(居住证补充材料).docx
东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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